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30406-2013 植物纤维模塑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植物纤维模塑制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纤维粉末为主要原料,通过模塑成型得到的制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与食品直接接触的植物纤维模塑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62—2003 纸和纸板 水分的测定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 2918—199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 5009.156—2003 食品用包装材料及其制品的浸泡试验方法通则

GB/T 19276.1—2003 水性培养液中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
采用测定密闭呼吸计

中需氧量的方法

GB/T 19276.2—2003 水性培养液中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
采用测定释放的二氧

化碳的方法

GB/T 19277.1—2011 受控堆肥条件下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
采用测定释放的二

氧化碳的方法 第1部分:通用方法

GB/T 19277.2—2013 受控堆肥条件下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
采用测定释放的二

氧化碳的方法 第2部分:用重量分析法测定实验室条件下二氧化碳的释放量

GB/T 22047—2008 土壤中塑料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
采用测定密闭呼吸计中需

氧量或测定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方法

ISO 14853:2005 塑料 水性培养液中塑料材料最终厌氧生物分解率测定
采用测定释放的生物 气体的方法(Plastics—Determination of the ultimate
anaerobic biodegradation of plastic materials in

an aqueous system—Method by measurement of biogas production)

ISO15985:2004 塑料 高固态厌氧消化条件下最终厌氧生物分解率测定
采用测定释放的生物 气体的方法(Plastics—Determination of the ultimate
anaerobic biodegradation and disintegration

under high-solids anaerobic-digestion conditions—Method by analysis of
released biogas)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植物纤维模塑制品 molding product of plant
fiber

将农、林业废弃物如秸秆、稻壳、甘蔗渣、竹等的粉末为主要原料(质量分数50%以上),通过模塑成

GB/T 30406—2013

型得到的制品。

4 分类

4.1 农业用植物纤维模塑制品包括: 花盆、育苗钵等农用品。

4.2 日用植物纤维模塑制品包括:

● 插花花筒;

● 相框;

● 仿真盆景盆;

● 文具;

● 垫板;

● 工艺品等。

4.3 工业用植物纤维模塑制品包括:

● 包装衬垫物等;

● 电器外壳等工业用品。

5 要求

5.1 感官

5.1.1 异嗅

无明显异嗅。

5.1.2 外观

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正常色泽;

b) 不能有裂缝口及填装缺陷;

c) 表面无油污、尘土、霉变及其他异物;

d) 表面平整洁净、质地均匀,无划痕,无破裂,无穿孔;

e) 表面如有涂装,涂装面应无流挂、起皮、裂开、起泡等;

f) 不能有明显的异物、起泡、模型缺陷、毛刺、膨胀及其他缺陷;

g) 边缘光滑、规整;

h) 对带盖的产品,其盖合应方便平整,且容器与盖应匹配。

5.2 含水量

含水量应不大于7%。

5.3 跌落性能

三个试样均不得有任何裂损。

5.4 容积偏差

容积偏差仅对具有容器盛装功能的餐饮具等制品有要求,对筷、碟、盘等其他制品不作要求。具有

GB/T 30406—2013

容器盛装功能的制品如餐盒、碗、杯等,其容积偏差应不大于5%。

5.5 漏水性

对盛装液体功能的盒、碗、杯等植物纤维模塑制品,试验后不应漏水。

对标识不盛装液体功能的盒、碗、杯等植物纤维模塑制品,不作要求,对其他无盛装液体功能的制品

不作要求。

5.6 生物分解性能

相对生物分解率应≥90%。相对生物分解率为生物分解试验中试样生物分解率和参比材料生物分

解率的百分比。

生物分解性能仅对宣称可以生物分解的制品进行要求。

6 检验方法

6.1 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环境

按 GB/T2918—1998
中的标准环境(23℃±2℃、相对湿度50%±10%)进行,并在此条件下进行

试验。状态调节时间应大于4 h。

6.2 异嗅

正常状态下实验室内进行。

6.3 外观

在实验室中用45°角射灯观察。

6.4 含水量

按 GB/T 462—2003要求检验。

试验时,取3个样品进行检验,取3个样品检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检验结果。

6.5 跌落试验

在常温下,将试样距平整水泥地面0.8 m
高处,底部朝下自由跌落一次,观察试样是否完好无损。

试验时,取3个样品进行检验。

6.6 容积偏差

按GB/T 5009.156—2003
规定的方法检验。试验时,取3个样品进行检验,取3个样品检验结果

的平均值作为最终检验结果。

6.7 漏水试验

取两个试样放在衬有滤纸的搪瓷盘上,注满23℃±2℃的水,室温下静置30 min
后观察样品有无

变形,样品底部有无渗、漏的迹象。

6.8 生物分解试验

生 物 分 解 试 验 按 GB/T 19277.1—2011、GB/T 19277.2—2013、GB/T
19276.1—2003、 GB/T 19276.2—2003、GB/T
22047—2008、ISO14853:2005、ISO15985:2004 中的任何一种方法进行,

试验结果以最大生物分解百分率表示。仲裁检验时,采用GB/T 19277.1—2011。

GB/T 30406—2013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验收。同一牌号原料、同一规格、同一配方、同一工艺连续牛产的产品,以不超

过10万个为一批。

7.2 检验分类

7.2.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跌落性能和容积偏差。

7.2.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要求中除生物分解性能外的全部项目。

7.3 抽样方案

7.3.1 感官

采用GB/T 2828.1—2012 的二次正常抽样方案。检查水平(IL)
为一般检查水平Ⅱ,接收质量限 (AQL)
为6.5,其样本、判定数组详见表1。每一单位包装作为一样本单位,单位包装可以是箱、包、个或

只等。试验时从每一单位包装中随机取一个产品作为样品检验。

1 感官抽样方案及判定 单位为单位包装

批 量

样 本

样本量

累计样本量

接收数

Ac

拒收数

Re

26~50

第一

第二

5

5

5

10

0

1

1

2

51~90

第一

第二

8

8

8

16

0

3

3

4

91~150

第一

第二

13

13

13

26

1

4

3

5

151~280

第一

第二

20

20

20

40

2

6

5

7

281~500

第一

第二

32

32

32

64

3

9

6

10

501~1200

第一

第二

50

50

50

100

5

12

9

13

1201~3200

第一

第二

80

80

80

160

7

18

11

19

≥3201

第一

第二

125

125

125

250

11

26

16

27

GB/T 30406—2013

7.3.2 其他性能

从抽取的样本中随机取足够数量样品进行。

7.4 判定规则

7.4.1 合格项的判定

7.4.1.1 感官

感官样本单位的判定,按7.3.1进行。

样本单位的检验结果若符合表1的规定,则判感官合格。

7.4.1.2 含水量、跌落性能、容积偏差、漏水性

含水量、跌落性能、容积偏差、漏水性项目若不合格时,应在原批中抽取双倍样品进行复检,复检结

果全部合格则判该项合格,否则判该项不合格。

7.4.1.3 生物分解性能

生物分解性能不合格时,则判生物分解性能不合格。

7.4.2 合格批的判定

所有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合格。

8 包装、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8.1 包装

包装应整洁、数量准确,具有抗压、防尘和防潮效能。

8.2 包装标志

包装箱内应附有说明性标签,并注明以下内容:

a) 执行标准号;

b) 产品名称、种类、规格、材质;

c) 生产厂名或商标、批号及生产日期;

d) 产品的用途或使用领域,如有特殊用途的应说明;

e) 如产品声明可以生物分解,应标识生物分解;

f) 对有容量要求的制品,应标识公称容积。 外包装箱表面应标识以下内容:

a) 执行标准号;

b) 产品名称、种类、材质、规格;

c) 生产厂名或商标、批号及生产日期;

d) 产品数量或包装毛重、净重及体积;

e) 对有容量要求的制品,应标识公称容积;

f) 产品贮存条件及贮存期。

GB/T 30406—2013

8.3 运输与贮存

不得与有毒有害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运、混放。

在运输中应轻装轻卸,避免剧烈振动、挤压和日晒雨淋。

产品应放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内贮存,避免阳光曝晒及雨淋,并远离污染源、热源,防潮、防鼠、

防虫。应根据制品性能确定合理贮存期。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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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PMAA 0012—2023 高通量基因测序项目分类.pdf